義人必因信得生

神從始至終的心意

經文:

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唯人因 (哈2:4)

因爲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爲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加3:11)

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裏就不喜歡他。(來10:38)

義人必因信得生”或“義人必因信而活”,(But the just shall live by his faith)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三次,分別是羅馬書、加拉太書和希伯來書。這句話是來自舊約聖經的哈巴穀書。主前七世紀末,巴比倫帝國崛起,哈巴谷作南國猶大的先知。先知因迦勒底人的驕橫自大,神的子民面臨危險,于是求神審判惡人。神却啓示祂子民應該怎樣在這個環境下過活:唯義人因信而活。這句話不單是爲著當時的人,這是神從始至終的心意,適合每一個世代的人,相信當時的哈巴谷先知幷未明白這話的意思,直到新約的時候,神借著保羅和希伯來書的作者將它的意思顯明出來。

義人必因信而活”可分成三個部分去瞭解:義、信、生(活)。三卷書都有講到這三方面的真理。羅馬書比較著重“義”這方面:“義人”、“神的義”和“稱義”,幷透過亞伯拉罕的例子說明人怎樣信神才算人爲義。加拉太書則著重“信”這方面:“因信”、“以信爲本”、“聽信”、“有信心”。希伯來書指出怎樣因著信“活”出合神旨意的生活(來11章)。

一、義人

以當時世代的人作標準

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創6:9)

只搭救了那常爲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因爲那義人住在他們中間,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的義心就天天傷痛。(彼後2:7-8)

這個世上有沒有義人?聖經似乎有兩個答案。其實這要看你站在那個角度來看,若以當時世代的人作標準,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若以所多瑪城的人來看,羅得也算是個義人,因爲他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的義心就天天傷痛。然而我們知道羅得爲了救出兩個過客,其實是滅命的天使,但起初他幷不知道,他竟然說:“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捨下,不要向他們做什麽。”(創19:8)他的道德水平是多麽可憐!

以神的標準

2 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3 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爲污穢;幷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14:2-3)

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爲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

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詩7:11)

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正直判斷萬民。(詩9:8)

若以神的聖潔公義作標準,“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我們要注意,神不是按照世人的標準去審判人,神是按照祂公義的要求去審判人的罪和整個世界。保羅指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爲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就是說每一個人在神面前都被定罪,包括那些按照人的標準被看爲義人的人。

大家可能要問,“爲何神要定人的罪?”若不定我們的罪便皆大歡喜。我們必須明白,神有祂的屬性:慈愛、公義、聖潔… 神不能改變祂的屬性去迎合人的需要,否則祂就不是真神。

神的義

因爲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羅1:17)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爲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幷沒有分別。(羅3:21-22)

神設立耶穌做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爲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爲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爲義。(羅3:25-26)

當我們勸人接受福音時,我們通常會說:“你和我都有罪,所以需要接受福音。”這樣說幷沒有錯,但這只是從人的需要來考慮。而當保羅在羅馬書中講論福音時,他是首先從神的需要開始,就是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

神的義是甚麽?大家是否覺得奇怪,神的義不是從律法那裏顯出來。明明律法是說出神公義要求的標準,然而爲甚麽神的義不是從律法上顯明出來呢?因爲沒有人可以完全遵守神的律法,所以神的義就不能在律法上顯出來,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

那麽神的義在甚麽地方顯明?感謝神!神的義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簡單地說,神的義可以加給一切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稱信耶穌的人爲義,而神公義的屬性沒有因此受到虧損,這是因爲耶穌的血滿足神公義的要求。神爲了使人知道祂自己爲義,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另一方面,因著神的義,人可以憑著信,而不是靠人的行爲,只要願意接受福音的人都可以得蒙拯救。

總結:福音對人而言,罪得著赦免。福音在神而言,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二、信人得著神救恩的途徑

保羅寫加拉太書的目的,是要阻止那些企圖將舊約律法放進福音裏的律法主義者,讓神的兒女回到福音的真義。保羅嚴厲的斥責他們:

6 我稀奇你們這麽快離開那借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 7 那幷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8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9 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6-9)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借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2:21)

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爲什麽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加5:11)

保羅指出“信”是人得著神救恩的途徑,以下是他的論述: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加3:2)

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异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加3:5)

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爲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8 幷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9 可見那以信爲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加3:7-9)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加3:16)

21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22 但聖經把衆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加3:21-22)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加3:26)

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加5:5)

總括以上經文:

· 受聖靈、在中間行异能是因爲聽信福音的緣故。

· 以信爲本的人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我們也是效法亞伯拉罕的信。

· 人稱義是因信耶穌基督。

· 神所應許的福歸給那信耶穌基督的人。

· 我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 我們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以上是保羅在加拉太書論及“信”,在羅馬書裏面他用亞伯拉罕的例子詳細交代怎樣的信才可以被神稱義:

1. 1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麽呢? 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爲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幷無可誇。 3 經上說什麽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爲他的義。” 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5 唯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爲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爲義(羅馬書4:1-4)

2. 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爲有的神,他在主面前做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做多國的父。” 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做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20 幷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21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22 所以這就“算爲他的義”。 23 算爲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爲他寫的, 24 也是爲我們將來得算爲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羅馬書4:17-24)(參考創世記22章)

我們被神稱義的情况也是一樣,我們不是憑著作工,而只信那個稱罪人爲義的神,幷且我們同樣相信神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爲有的神,就是相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

三、 生(活),義人因著信“活”出合神旨意的生活

32 你們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 33 一面被毁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衆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 34 因爲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幷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 35 所以,你們不可丟弃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 36 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來10:32-36)

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裏就不喜歡他。(來10:38)

希伯來書是寫給受苦難的猶太信徒。那些信徒想到他們昔日作爲神的選民的時候,神給他們各種屬靈的祝福:律法、祭司、祭物、會幕,人物包括天使、摩西、亞倫、約書亞…而現在似乎因著認識基督而失去了那些祝福,因此他們想回到舊日的光景。希伯來書的作者安慰他們,指出他們所得著的基督比過去他們所事奉的人、事、物都更美,更完全。此外,作者强調指出舊約的聖徒所過的生活是因著信的生活,這一點與我們新約信徒完全一樣,這是神從始至終向人所定的旨意:“義人必因信而活”。

神的心意幷不停留在我們因信得生,得著神兒子的生命。神的心意還在乎我們因信活出合神旨意的生活。這裏的信也不是我們信主耶穌基督時的那個信。希伯來書11:1告訴我們:“信就是對所盼望的事物有把握,對沒有看見的事物能確斷。”作者隨即列出了信心英雄榜。榜上的舊約聖徒與神相交,從遠處看見神將要做成的事。他們用信心接受,幷且改變自己的生活去配合神的計劃。這些信心偉人都是先有看見,然後根據這個看見而生活,所以是信在先,行動在後,缺一不可

下面是其中的兩個例子:

例子一,亞伯

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却因這信,仍舊說話。(來 11:4)

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3 有一日,該隱拿地裏的出産爲供物獻給耶和華, 4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5 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創4:2-5)

亞伯所獻的祭是羊,預表基督的救贖,而該隱却從被咒詛的地土中獻上出産。我們要問:“爲何亞伯知道神的心意而該隱却不知道?”亞伯是因著信。他很可能是從父母那得知神用皮子作衣服遮蔽罪帶來的羞耻,從而他想到了用羊作祭物。

例子二,以諾

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于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爲 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來 11:5)

21以諾活到六十五歲,生了瑪土撒拉。22 以諾生瑪土撒拉之後,與神同行三百年,幷且生兒養女。(創5:21-22)

以諾六十五歲,生了瑪土撒拉,這個兒子名子的意思是當他去世的時候,神的審判就來臨,這是因他看見神將要用洪水審判這個世界,他是因著信將餘下的人生與神同行。瑪土撒拉共活了九百六十九歲才離世(創5:27),他是世界上最長壽的人,因爲神不願意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很可惜,在方舟裏只有挪亞的一家八口,其餘的人都被洪水所滅。瑪土撒拉死的時候正是挪亞六百歲洪水來臨的那一年(創7:11)

我們的人生也應該是這樣:因著信活在神的面前。這是一個有异象的人生,正如保羅說: 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异象!”(徒26:19)

課程資訊

分類:

Course導師

caleb caleb Author
這個課程沒有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