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 認識基督
在前兩次的講道中我們分別圍繞“認識基督”和“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來分析腓立比書3:10。今天我們要一起來學習第三部分“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這句看似簡單的經文精要地概括了基督徒在追求主的整個過程中所必須擁有的三個元素。這三個元素同時幷存。
第一點,“認識基督”是神對我們的唯一要求。這點很關鍵。我們不要自己加多一些神沒有要我們認識的事,也不要减少神希望我們從基督身上認識到的一切。因此“認識基督”指定了基督是我們唯一要認識的對象,同時也否定了基督之外的其他對象。
第二點,“復活的大能”就是我們在經歷百般試煉逼迫的時候,神要給我們增添力量,而這力量的源頭就是基督復活的能力。正如我剛才所講,認識基督時不能添加其他的對象,同樣在汲取基督復活大能的時候也不能加添其他方法。世上的小學裏有很多技巧也可以幫我們度過一些難關。如果不是,怎會有這麽多理論理念應運而生,然而儘管世間的智慧也許真有實用之處,其源頭却不在基督裏面,正如分別善惡樹和生命樹的區別一樣。分別善惡樹可以給人智慧,但實質上已離開了生命的源頭,就是離開了主。因此“曉得他復活的大能”同樣具有指定性和否定性,叫我們只從一個源頭吸取力量,而不是四處求問世上的小學。
第三點,也就是我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很顯然沒有死就談不上復活。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爲世人作了贖罪祭。在他死後第三天,神運行大能使他從死裏復活。這種復活的大能“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弗1:21)我們看到復活的能力勝過死亡和罪的能力,但我們怎樣才能汲取復活的能力?又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汲取這種大能?原來復活的能力取决與我們如何與基督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而不會因爲我們認識基督而自然得著。我們在經歷百般試煉逼迫中有多大程度效法了基督的死,神就爲我們添加多少大能,讓復活的生命在各人的身上彰顯出來。
死與復活兩者息息相關,所以如果我問大家,“你有沒有經歷過主復活的能力?”我實際上同時也在問,“你有沒有效法過主的死?”在你與主同受苦、效法主的死的過程中,你一定同時也在經歷主復活的大能。因此今天弟兄姊妹如果覺得在地上,尤其是香港這個環境,生活艱苦經受考驗,你不要灰心。神不會讓你苦悶地度過基督徒的餘生。
我記得有一次在與楊寶文弟兄的交通中,我們談到外國的生活似乎沒有香港的那麽忙碌、辛苦。爲此他特意向我指出一句經文:“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申33:25)我以前對此經文只有這個理解:一個基督徒屬靈的份量,是他在主裏面的日子如何,然而楊弟兄告訴我這句經文意思是:不論我們的日子在如何艱難的環境中度過,神都會給我們足够的恩典去面對困境。相比起國外來說,香港的工作壓力比較大,但是神的恩典不是平均分配給每個信徒的,而是按照每個人所經歷的難處來施予恩典,足以勝過一切。因此,讓我們坦然無懼地來到恩典的寶座前,爲要得著憐憫,尋見恩典,作爲及時的幫助(來4:16)。
從那以後,我抓住這句經文來依靠主,就好似聖經裏所說雖然疲乏,還是追趕(士8:4),因爲我相信主在我困苦的時刻一定會給我足够的恩典。關于這一點,有的姊妹也許深有體會。在未作媽媽之前因爲受父母照顧,未必知道如何養育孩子。可是當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後,姊妹會變得非常有愛心有力量,甚至可以挨更抵夜通宵達旦什麽都不怕。如此的改變連她自己恐怕都未曾想到,其實這就是神在那個特殊的時候給了她力量。
剛才我說過復活的大能不會因爲認識基督而自然得著,而是跟效法他的死息息相關。然而效法基督的死又與認識基督密不可分,因爲正是由于認識到基督在你生命中所做的一切,你才會有動力來服侍他。歸根結底,基督是我們的一切,是我們成長與力量的源泉。就我個人來說,雖然信主已有不少年日,但仍然感覺追隨主的道路就像在登山。每到一個高度,視野就到達相應的那個水平,然而當我想要超越現有的視野,我仍然要回到最基本的原則來認識基督,從基督裏汲取更多更深的養份。
大家要記住,屬靈的供應只來自于一個源泉。在這個知識爆炸的時代,我們要警惕不可將世界的智慧替代靈糧。神對我們的唯一要求就是認識基督,除此之外神沒有把任何難擔的重擔放在我們肩上。我這樣講心裏是很嚴肅的,因爲我們時時有傾向走歪了路。
有些人認爲“死”就是要對付自己的肉體生命,又認爲這一教訓只是出自于某些主的僕人和教會,所以不太在意。然而正如我們在腓立比書3:10裏讀到的:“…幷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這是神親口說的話。效法主的死是聖經的教導,我們絕對不可忽視。離開了死的教訓,只講復活是毫無意義的,因爲一個基督徒的肉體若未曾在各方面“死透”,這個人的服事或多或少都會受到限制,靈命成長很難超越。因此各位弟兄姊妹要邊聽邊問邊思考如何曉得與主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不明白死的教訓,即使你信主多年且熟背經文,你也很難有所長進,因爲你從沒深刻地思考屬靈的事,體會不到屬靈的爭戰是多麽真實。
關于死的教訓,在過去的講道中不常被提及,因此有些人更注重的是爲主而活,就像詩歌裏所唱:“我願意活在主面前,活出主的樣式,主的榮美吸引我…”活在主裏面當然是好的,然而沒有死過,又怎麽活得出生命的豐盛?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12:24)這是一個自然生命的定律。神將它一清二楚指出讓我們看見。
沒有效法基督的死,我們的生命還會是依然故我,因爲一些敏感的地方未曾被主對付。正如路加福音18:18-23裏提到的那個青年官一樣。他問耶穌:“我該作甚麽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從人的角度來看,這個青年官無可指摘,因爲他從小就遵守所有的誡命。然而當耶穌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就甚憂愁、因爲他很富足”。
同樣,有些人也許覺得自己百分之百的好,對主的服侍也非常熱情,但是主耶穌對每個人都有更高的要求,要將我們心裏隱藏的事挑出來。路加福音15:8裏婦人的比喻就是聖靈挑燈將人裏面的隱處揭露出來。當被聖靈光照時,你會不會像那個青年官一樣憂憂愁愁地走了?
其實每個人裏面都有個別阻攔靈命成長的障礙。有的人可能是情感上的軟弱,有的人是個性方面的缺陷……如果一個人生命中的某一兩方面被主對付,這個人就會有很大轉變。就像剛才提到的青年官,他雖然樣樣都做得好,但唯有一件缺少,他就無法跟隨耶穌。弟兄姊妹們,不知你們是否明白這個屬靈的原則?要得著基督的豐富唯有遵遁主的旨意,絕不可用其他東西來換取。如果你的心裏仍有放不下的包袱,你不可用忙碌服侍主來交換他對你的贊許。話又說回來,儘管我們不完美,我仍要鼓勵大家來事奉主,只是心裏要明白個人的好行爲絕不是用來換取恩典的籌碼。在服侍主的過程中如果你留意到自己沒有進步,那是因爲你裏面還有不肯被聖靈光照的隱處,不肯讓主來對付你的缺失。
我們唯有將生命交給基督作主,與他共苦、同死,才能談得上經歷他復活的大能,從而戰勝罪的權勢。羅馬書6:7告訴我們:“因爲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這裏指出了死的狀態是與罪脫離。這是什麽意思呢?打個比方來講,你的狗年歲已高,死了。你再怎麽跟它講話也沒用。同樣,一個人死了,尸首是無法思想、無法犯罪的。即使是一個死不悔改的窮凶歹徒,在被處死之後也不可能再行惡事。可見當肉體死亡發生的時候,一切的意念和行爲能力就完全斷决了。這只是從肉身意義上說的死讓人與罪脫離。
從靈性上說,效法基督的死是靈命與肉體情欲的爭戰。當我們初信主的時候,會覺得很喜樂平安,但我們也許會很快發現自己依然故我。這是爲什麽?因爲神幷沒有將我們的舊我除掉,而是將聖靈放在基督徒裏面去對付罪的權勢,因此我們在跟隨主的過程中,會發現肉體情欲時時掙扎,思想鬥爭不斷。既然仍有掙扎,罪身(犯罪的肉身)就仍沒有死絕,因爲已死的人不會再與世界糾纏,不再有罪的意念和罪的能力。
當一個人真正做到效法主的死的時候,會到達一個心思不再擺動的境界。任憑世上的誘惑與責難也不受攪擾,反而會以主裏面的愛包容他人,活出主的榮耀。正如主耶穌在地上生活的時候,很多敵人尋機找他的把柄,但他幷不因此而憤怒,反而爲他人憂愁。即使在困境中他也能從容以對。從他口中所發出的只有恩典。主耶穌的生命完全不受罪的掌控。我們要得著這樣的生命就必須讓主來對付我們的肉體情欲,治死罪身。
然而人都是軟弱的。雖然基督徒在信主的那一刻在地位上已成聖稱義,但要讓生命真正成爲聖潔、活出主的樣式却還需一個過程。羅馬書第6-8章爲我們指出了一條如何成聖的路。其中的第6章第6節揭示了依靠十字架使犯罪的身體失去機能或功用:“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過向罪死了(羅6:10),而當聖靈開啓我們的心竅,我們用信心承認舊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同樣是一次性地宣告向罪而死。向罪死!這正是生命成爲聖潔的必經之路!
這條路不是通過看其他一些書,學一些哲理的方法就能尋見的,而是叫我們重新回到當初尋求基督的熱心,重新注視釘上了十字架的主耶穌基督。我們要將整個人的眼、耳、鼻、喉、惡念、私欲…也同樣釘死在十字架上,從而得以與基督一同復活(羅6:11)。既然是從死裏復活,我們就應“將自己獻給 神.幷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 神”(羅6:13)。顯然這裏所指的肢體不是生理意義上死亡的肢體,而是在肉體情欲上不再掙扎的肢體。這樣的肢體就是得以聖潔的肢體。
弟兄姊妹們,原來效仿主的死只有一種方法:與主同釘十字架。神幷沒有將難擔的擔子放在信徒肩頭上,沒有叫我們從新的理論中尋找新的途徑。也許你讀了之後會覺得很悶,認爲神的教訓千篇一律。其實正相反,你讀了之後應該感謝贊美主,原來就是這樣!就是借著十字架!死這條道路就是靠著十字架來成就,別無他路!每個信徒都要從心裏面來承認這個事實:唯有基督的十字架才能滅絕我們的罪!
關于十字架,我們在信主之前和之後對其認識會有不同。在信主之前大多數人從十字架上看到的主要是神的救恩。知道自己犯了罪,只要接受了神所預備的贖價就能罪得赦免進天堂。這就是信主之前對十字架的基本認識。然而我們剛才查考的經文中提到了借著與主同釘十字架來滅絕罪身,向罪死。從未信主到初信、到一路經歷主,基督徒會愈漸體驗到十字架的功效,因爲在每個人裏面深深扎根的罪性就好比一個犯罪的製造工廠,我們唯有時時以十字架作武器才能戰勝罪的權勢。因此,十字架的工作又怎會止于信主的那一刻?
正如我前面提到過信主之後,人的本性幷沒有被消除,因此仍然具備犯罪的傾向和能力。完全滅絕罪性的生命要直等到主再來將我們身體復活改變的時候才能得以成就。在此之前我們唯有依靠聖靈的幫助,憑著信心將老我緊緊釘在十字架上,堅信十字架上舊我的死必將帶來在基督裏的復活,而復活的生命彰顯著主的榮耀。請大家注意,效法主的死要憑著對神的信、對基督耶穌的信、對十字架的信!唯有信十字架的果效和能力,他才能在我們裏面産生作用。千萬不可心懷二意或是參考其他的方法,因爲那些都不是神要我們做的。
我們唯有承認基督的救贖是如此偉大,在這位主面前完全五體投地,這樣我們的生命才無懼各種考驗和試探,因爲我們只用一招就能解决罪的問題。不需要多招,只是神爲我們準備的必勝一招:十字架的工作。如果我們真正明白了十字架是我們唯一的救贖,我們的生命將會充滿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