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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的研讀方法
逐字法
研讀聖經的最重要的原則之一,就是“如果你從字面上能理解一段經文,就這樣作吧”。換句話說,如果第一感覺就理解了,就不要尋找其他的意義。如果聖經說,基督要在世上作王一千年,那麽祂就必會作王一千年。聖經的字面意思解釋是更可取的。唯一可以選擇的,就是設法把一切都靈意化或寓意化。後者的難處在於沒有人知道誰作的靈意化解釋是正確的。
立場和實踐
立場和實踐之間的區分,也被稱作出發點和狀態。立場乃是我們在基督裏應該是什麽樣的。實踐則是我們每天的生活應該是什麽樣的。在歌羅西書第三章1節裏,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了;這就是我們所處的立場。我們應該尋求那些在上頭的事;這就是我們的實踐。我們的立場是完全的,我們的實踐則永遠也不會是完全的,除非我們見了救主的面,但是我們在那個時刻到來之前,應該變得與基督越發相像。
正式的角色和個人品性
要在正式的角色和個人品性之間作出區分。施洗約翰比他先前的任何一位先知都重要,這就是說,他的角色更爲重要,乃是彌賽亞的先鋒(路七28)。但是這不一定意味著他的品性也更爲優秀。身爲我主的母親,馬利亞在婦人中間得到了祝福(路一28),但是這幷不意味著她比舊約中的所有婦人們有更好的品性。當神的兒子耶穌還在世上的時候,天父的職分就比子的職分更大(約十四28)。但是就祂們的神位而言,祂們乃是完全同等的。救主來到世上作我們的救主,將自己的位置完全空出來(腓二7),但是他幷沒有將自己的身位元或自己的屬性也完全倒空了。這或許是不可能的。治理的能力是神所賜的。這就意味著他們乃是神正式的僕人,即便他們幷非直接認識神。
上下文
要在上下文環境中來研讀經文。這裏有一些例證:
“我們彼此離別以後,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鑒察。”(創三十一49)。
這幷不是一句很誠懇的祝福,就像我們今天常用的那樣,而是當他們彼此分開,因此無法彼此監督的時候,祈求神來監督欺詐的行爲。
“從脚掌到頭頂,沒有一處完全的,儘是傷口、青腫與新打的傷痕,都沒有收口,沒有纏裹,也沒有用膏滋潤”(賽一6)。
通常用來形容人們徹底墮落,講述了神如何刑罰猶大,直到它從頭到脚成了黑紫色,然而這個國家還是沒有悔改。
“人若不常在我裏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約十五6)。
這段經文講的是靠著常在,而不是救恩結出果子。它幷不是說,神收聚起折下來的枝子把它們丟進火裏。世人是這麽作的。這也許說明的是世人對待那些幷非常在基督裏的基督徒們的蔑視態度。
“如經上所記:‘神爲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9)。
儘管這節經文講的實在是天國的事情,同時它也描述了在舊約時代人們尚不知道,但是如今靠著教會時代的使徒和先知而爲人所知的真理。第10節指出,保羅正在談到一些如今看來是真實的事情,而不是我們進入天國之後才會真實發生的事:“只有神借著聖靈向我們顯明瞭”。
“不然,那些爲死人受洗的,將來怎樣呢?若死人總不復活,因何爲他們受洗呢”(林前十五29)。
這裏的上下文針對的是迫害和殉道。如果沒有死人復活這回事,一位信徒因爲受洗歸入已經殉道而死的人們之列,以致將自己置於死地,就實在是太愚蠢了。
“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弃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嗎”(林後十三5)。
這一節經文幷不是教導靠反省來確保救恩,也就是說,信徒應該在自己裏面尋找他們重生的憑據。相反,他們的導師保羅是在告訴哥林多人,他們的救恩乃是他的使徒身份的一個憑據!
“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麽,收的也是甚麽”(加六7)。
在上下文中,保羅幷非在描述罪人的罪,而是一位聖徒的小氣。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裏,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裏,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二12)。
保羅確實不是在教導因行爲得救的道理;他是在告訴信徒要效仿主耶穌的榜樣,竭力解决自己的問題(不和)。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彼後一20)。
這節經文說的是聖經的源頭而不是我們該如何解說聖經。作者們幷非作出自己私意的解釋,而是照著聖靈的感動來說話。
應該讓聖經本身來作出解釋。路加福音第十四章26節在馬太福音第十章37節中得到瞭解釋。恨惡是一個有比較意味的詞句,意味著愛心太少了。
英國傳道人斯圖亞特•布裏斯克爾(Stuart Briscoe)通過一則有趣的小故事,指出了按照上下文來研讀一段經文的重要性。一位老人走在路邊,身邊跟著他的騾子和狗,一輛卡車當他們撞倒,撞到了溝渠裏。受傷的老人控告司機,但是車主的律師却說,老人在車禍發生的當兒曾經對司機說,“他一生中從沒有感覺這麽好過”。
盤問受傷的老人,律師請求說,我的當事人在車禍發生後來到你的面前,他當時問過你你的感覺怎麽樣嗎?
“是的”。
“你是不是回答說,自己一生中從沒有感覺這麽好過”?
“是的”,老人回答說,“我和我的騾子還有狗走在路邊,這人飛快地將車開到街角,將我們撞到溝裏。他拿著散彈槍跳下卡車。他來到狗的旁邊,狗正在流血,於是他開槍打死了狗。他又來到騾子跟前,騾子的前腿斷了,他也開槍打死了騾子。最後他問我說,‘你還好吧’?於是我回答說:‘我一生從來沒有感覺這麽好過’”。
聖經術語
要確定自己掌握了準確的定義。不要通過韋氏大詞典這一類世俗的辭書來查找神學用於的定義。使用一本規範的聖經詞典。你可以從中瞭解到,與世俗的用法正好相反,“奧秘”幷不是“玄疑”或是“尚未解决的疑問”(抑或是一部偵探故事),而是“先前不爲人所知,也是人類不可能領會的真理,如今借著主耶穌鮮明出來了”。任何界定都必須涵括這個詞在聖經當中的全部用法。
約翰•本格爾(Johan Bengel)在德國長期以來一直是一位熱心敬虔的聖經學者。他曾經在一本書中寫道:“無論是誰,只要弄明白聖經裏面二十個重要的術語,就看懂了整本聖經”。我們永遠也無法找出他說的二十個術語,所以只能列出我們自己選定的二十個。
1、 贖買(Atonement)。在舊約聖經裏與罪聯在一起使用的時候,它指的是補贖而不是赦免。在應用到人和事的時候,它還指提供儀式上的潔淨。這幷非新約聖經的用語,但是在現代的用法當中,它還有借著基督舍己的行動,人與神之間重新和好這層意思。
2、 揀選。神在這個世界創立以先就憑祂的主權選擇了信徒,“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爲聖潔,無有瑕疵”(弗一4)。這個教義始終都應該同人類責任的真理相對應。人必須以他自己意志的明確行動來接納主耶穌。
3、信心。通常是指相信或信服主耶穌和祂所說的話。也用來指所信的物件,如“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原文直譯“信”)”(猶一3)。
4、預知。人和事在存在以先就有可以被瞭解的預先安排。
5、寬免。罪得赦免或是脫離了罪意識。神的寬免是基於基督在加利利的作爲。罪人因爲信靠主耶穌,得到了司法意義上的寬免。信徒承認自己的罪時,他就得到了父的寬免。
6、榮耀。尊崇、贊美、敬拜。神的榮耀就是祂的完全。信徒在得著復活的身體時也得著了榮耀。
7、福音。佳音或好消息。通常是有關救恩的好消息。在更廣泛的意義上,可能指新約聖經中一切重要的真理。
8、恩典。神眷愛那些根本不配的人,事實上他們應當受到相反的對待。這是一個白白的恩賜,是因信領受的。
9、稱義。稱爲公義的。當人承認神是公義正直的時候,他就是在稱神爲義。當人悔改幷且信福音的時候,神就稱這人爲義。後一種稱義乃是借著恩典、信心、寶血、作爲、能力和神。恩典意味著我們不配,信心是我們領受它的手段,寶血是基督所付的贖價,行爲乃是我們稱義的憑據,基督大能的復活表明神悅納祂的工作,而神則是使人稱義的一位。
10、律法。誡命。在舊約聖經中,神以律法來試驗人,失敗了就會受到懲罰。祝福則是以人的順服爲條件的。新約聖經中的誡命乃是對公義的教導,給予那些因恩典得救的人。現在順服是由愛來推動的,而不是對刑罰的畏懼。
11、預定。神預定人們處在某種立場或得著祝福。信徒預定要效法基督的形象。
12、贖罪。恩慈借著這個行動而被顯明出來,因爲一次令人滿意的償付,那就是基督舍己的作爲。
13、和好。在兩方之間消除敵意,締造和平。信徒與神和好了,因爲主耶穌出去了紛爭的理由,那就是罪。
14、救贖。買回來。我們都是神所造的子民。因爲犯罪,我們成了撒旦的奴隸。基督用重價將我們贖買回來,這重價就是祂自己的寶血。
15、悔改。徹底改變,回轉。這是內心對待自我、罪、神以及基督發生了變化,改變了人的態度以及他的行爲。它不僅涉及到內心,也包括良知。那就是罪人承認自己的不敬虔、迷惑、無助、毫無指望,承認自己需要恩典。那就是與神一起來對抗一個人的自我。
16、復活。死去的身體復活得生。它往往指的是身體,而不是靈與魂。
17、公義。行爲正直的一種品性,與罪和不法相對立。神是完全公義的。祂將自己的義歸給(記入名下)信靠基督的人。這是一種立場上的公義。從那時候起,信徒就要過活出公義來,這是一種實踐意義上的公義。
18、救恩。搭救,包括從罪惡、審判、牢獄以及溺水中等等。它往往用來指靈魂得救,但是準確的含義必須視上下文而定。
19、成聖。分別出來。基督爲了十字架的工作而將自己分別出來。尚未得救的人有可能靠聖靈成聖,那就是分別出來,達到一種享有外來殊榮的地位。信徒在歸信的時候,主動地爲了神而將自己從世界中分別出來,而且在每天的日常體驗中都這樣分別自己。當他們來到天國的時候,他們將完全成聖了。毫無生命的物件也能爲了事奉主而得以分別出來。
20、罪。任何虧欠了神的完全的思想、言語或行動。罪就是不法,是行爲失當,是無法作正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