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 奇異恩典
這個問題是上帝。不過,也不全是。偉大的神是全能全知的,他只會解决問題,而不可能自己出問題。但我們却認爲他在人類的救贖計劃上出了問題。當我們說祂有問題時,我們只不過在運用人表面的語言。
現在我們已經澄清了,問題是什麽?其實問題是由神的兩個偉大的屬性——愛和公義的貌似衝突引起的。
一方面,神是一位愛的神。祂主動愛人。人類是祂奇妙的工作。在所造的萬物中,祂偏愛人類。祂想與每一個人,男人,女人,男孩,女孩,建立永恒的關係。
但問題就在於我們都是罪人,而神是公義的。祂不可能對罪坐視不管,任憑它,忽略它,甚至赦免它。罪必須得到懲罰,罪的工價就是死。罪人要回天家與主在一起,一定是已經除去了罪。懲罰不可能免去。人必須潔淨自己,才得以活在神裏面。
因此你有一個嚴重的問題。一方面,神是愛,祂的愛不願意讓一人沉淪。祂不願意任何人陷入永遠的滅亡。祂希望每個人都享受天堂裏那永遠的榮耀和喜樂。但神也是光。祂的公義要求罪人的罪必須得贖。所有惡的意念,言語和行爲必須得到赦免,不被赦罪的人不可能進天國。
那麽,神是如何設計一個救贖的計劃,能滿足祂的愛且不違背祂的公義呢?祂如何能同時成爲一個審判官和一個救主呢?祂如何能既是一個公義的神又是一個能寬恕罪人的神呢?這很矛盾。著名的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曾有一次對他的學生柏拉圖說,“也許神能赦罪,只是我不明白祂如何能做到。”
救贖計劃的七個要求:
神拯救墮落的人類的决定是一種言語無法形容的恩典。不過祂一旦决定了,就要制定一個計劃,這計劃既要滿足祂的愛,也要滿足祂的聖潔。因爲祂愛每一個人,祂的救贖必須:
l 對象是所有人。祂不願有一人沉淪。
l 滿足所有人。祂必須無一例外的滿足所有人的需要。
l 任何人都符合條件。沒有什麽罪可以把誰排除在外。
l 淺顯易懂。令人費解的救贖沒有意義。
l 所有人都能接受。真正的信仰沒有任何附加條件。
l 沒有供人誇口的餘地。驕傲是來自肉體的罪,在天堂沒有驕傲。除去驕傲,人才能進天國。
l 這個計劃必須是一個神不强迫人違背自己意願的計劃。
下一章將會展現神用奇異的辦法來滿足上述的幾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