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 奇異恩典
我們已經知道救贖是因信而來的恩典實現的,跟行爲無關,但問題也出現了,“聖潔在得救的人的身上是怎樣實現的?”當一個人成爲基督徒時,生命一定會有改變。問題是,“這種改變的過程是怎樣的呢?”
事實上只有兩種可能的方法,通過律法或通過恩典。這也是人們希望上天堂的唯一的兩種方式,所以也是過聖潔生活的兩種方法。
最自然而人性化的做法就是把人置於律法之下。給他們設置一些條條框框,哪些該做,哪些不該作,然後告訴他們必須靠自己的力量恪守這些規條。律法必須是鐵面無私的,如果不遵守,就得不到救贖。看上去是很合乎邏輯的得到聖潔生活的方式。否則人們就會去犯各種各樣的罪。所以,至少從這一點是可以站得住脚的。
問題是律法無法使人成聖。人們都不能能救自己,更不可能靠自己成聖。所以保羅問加拉太人說,“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1 律法告訴人們該做什麽,但却沒有給人去做的能力,反而會譴責不守律法的人。律法不會叫人聖潔,反倒起負面作用。正如禁果是甜的一樣,當你告訴一個人不要做某事時,就等於喚醒了他墮落的本性——想去做的欲望。律法永遠不可能使人成聖,它只能揭露罪,懲罰違背律法的人。
上帝使人成聖的方法是通過恩典。解釋如下:神的話帶著果效,“看,我用恩典救了你,現在,爲了回應對救主的愛,去過一個與蒙恩相稱的生活吧。”
請注意在恩典之下,愛是聖潔生活的動力。愛是比懼怕更有力量。人們會出於愛去做一些事,而這些事在由於懼怕懲罰的壓力下永遠不會去做。對神的愛可以産生聖潔,而懼怕永遠與聖潔無關。
因著基督所作的工作,信徒靠著恩典可以坦然站立在神面前。但信徒要配得這個身份。也就是說,他的狀况要吻合這個地位。他的行爲要越來越適合這個身份。他被稱作神的兒子,要像這個榮耀家庭的一員。J.F. Strombeck說,“神首先在恩典中啓示了他所作的,然後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要求一個與他所作的事情相和諧的生活。2”
神兒子的身份就是要在基督裏。“在基督裏”是明白自己在神面前的身份的關鍵。神看我們爲兒子是因爲我們接受了主耶穌爲我們的救主,我們要在我們的每日生活中來實現。
遺憾的是,一個基督徒在世上永遠不可能與自己身份完全相稱的生活。但他應該朝著那個方向不斷努力。當有一天在天上與基督一同得榮耀的時候,他的行爲會完全,但在今世的不斷長進會使神更得榮耀。
描述這種身份的形容詞有:新造的,被赦免的,和好的,被救贖的,被接納的,完全的,完美的,公義的,聖潔的,榮耀的。
描述這種身份的實現的動詞是:是,作,行,交托,給予,省察,站立,讓,脫去,穿上,應該,會,順服。
那麽神的方法就是給信徒一個在他面前完全的地位,然後引導他的行爲在與之相稱。這和律法完全不一樣。律法說,“如果你做到了,你才能賺得你的身份。”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實現的!恩典說,“我白白賜你這個身份,你去行吧,要配得這身份。”這通過內住的聖靈的力量就可以做到。
也許你聽說過一個鰥夫雇了個管家來照顧孩子和家的故事。他在冰箱的門上貼了一系列規則,讓她清楚的知道這是她的責任。
然而故事發生戲劇化的轉折。他愛上了那個女子,當他們一結婚,他就把那些規則從冰箱上拿走了。而她一如既往的勞作,甚至作的更多,作得更好,但她現在作這些是出於愛,而不是害怕丟掉這份工作。
恩典甚至可以被理解爲過聖潔生活的最大動力。想想主耶穌,他甘願犧牲自己,他的死擔當了所有人的罪。難道我們還要繼續活在罪裏,讓他以死來擔當?他證明了自己是我們最知心的朋友。難道我們不應該在言語和行爲上盡力討他的喜悅嗎?
他是作爲我們的替罪者而死的。當他死的時候,我們也死了。在身份上我們是向著罪死的,在行爲上,我們應該省察我們在罪上是死了。保羅在羅馬書六章問道,“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3”然後他慷慨激昂的回答說,“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4”在一個人蒙恩得救前,他是罪的奴僕。現在他是義的奴僕。他就應該順服於這個聖潔的奴僕身份。
一些人這樣說:理性把人類從救贖的雲霄拽到罪的穀底,從此永不回頭。
約翰。班楊描述得更淋漓:
罪,冒犯上帝的公義,掠奪他的仁慈,嘲笑他的忍耐,輕忽他的能力,蔑視他的大愛。
那個使人離弃罪的橋梁是用極重的代價換來的,爲了使人能轉回走在其上。
怎樣行才配得這個身份?
現在的問題是,“怎樣才知道自己的行爲是對的?”答案是行在神的話中。新約聖經中有上百條戒律,但在此我們必須說明一點。這些要求不是律法,沒有懲罰,而是要教導如何行在義中,是要回答這樣的問題,“什麽樣的行爲才符合一個蒙恩得救的人?”這裏列出了一些經文5:
“所以你們要弃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爲我們是互相爲肢體。生氣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一切苦毒、惱恨、憤怒、嚷鬧、毁謗,幷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幷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恩典帶來了救贖,同時也教導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6”
Strombeck指出:
。。。現今基督徒操行不好的現象主要是因爲對恩典的教導不够完全。有很多這方面的錯誤的教導,一味的强調恩典反使之成爲犯罪的通行證,這種誤導若不停止,就不可能真正明白恩典的全部含義7。
我的藏身處
啊,何等的愛!
計劃拯救墮落的人類!
這恩典,
無以倫比,永恒不變,
是我靈魂的藏身處。
我曾經,
與上帝抗衡——
他,鋪張穹蒼,
我,用雙手撑起一片天
恩典沒有進入我的視綫
因爲我太驕傲
找不到藏身處
那時,
我活在埃及無盡的黑暗裏,
熱愛黑暗勝過光明
我在罪的賽程上狂奔
安全得,
找不到一個藏身處
然而,
一個永恒的聲音傳來:
全能的愛要俘獲那人!
於是,
我被痛苦的箭射中,
發現,
我原來沒有藏身處。
看到公義在發怒
我飛向西奈上的烈火
可是,
公義對我皺眉,
說:
這山上沒有你的藏身處!
不久,
我聽到來自天上的聲音,
仁慈的天使向我顯現:
微笑著,牽著我
來到耶穌面前——
我的藏身處
在他的身上,
仇敵倒下來,
整個世界的罪孽,
壓著他,
他,忍受著
所以,
他是他們的藏身處。
哪怕,
七重的暴風
哪怕,
雷電震動地球的兩極,
也不會襲擊到我。
因爲,
耶穌是我的藏身處。
有一天,
我會乘著落日的餘輝,
來到迦南美麗的海岸,
在那裏,
我將高唱恩典之歌,
在那裏,
我會看到,
我榮耀的藏身處。
John Andre在1780年9月23日被捕時,手裏拿著這首詩。不過無從知曉他是否就是本詩的作者。
1. 加拉太書3:3
2. J. F. Strombeck, 《順服恩典》,《恩典與真理》,1946,102頁
3. 羅馬書6:1
4. 羅馬書6:2
5. 以弗所書4:25-32
6. 提多書2:12
7. J. F. Strombeck, 《順服恩典》,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