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的人

(約3:1-12,1:11-13)


「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這人夜裏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 神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 神同在、無人能行。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 神的國。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麼。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裏來、往那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尼哥底母問他說、怎能有這事呢。耶穌回答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麼。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約三1-12)


「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 神生的。」(約一11-13)


在聖經中,尼哥底母只出現三次─每次都在約翰福音出現。他與耶穌的關係像玉米般建立:首先我們看見嫩芽(約三),跟著我們看見穗(約七50-53),最後則看見熟透的植物(約十九39)。

主引起尼哥底母的興趣

尼哥底母對這位聞名耶路撒冷,來自加利利的夫子耶穌極感興趣。尼哥底母是公會的成員,而公會是治理猶太人的組織。因此,他自然想對這位受歡迎的夫子有更深的認識。

成為公會的成員,是極之光榮的。公會有七十一位成員:大祭司、二十四位「祭司長」、代表一般猶太人的二十四位「長老」,以及擅長解釋猶太律法的二十二位「文士」。公會每日都舉行會議,職責之一是維護國家的宗教生活、防止拜偶像的行為、審判持異端邪說者,以及關注猶太聖殿的事情。


主第一次造訪耶路撒冷時,把在聖殿裏作買賣的人驅趕出去,祂的行動令公會大為震驚,因為他們容忍聖殿裏的買賣活動。很多公會成員都憎恨耶穌。尼哥底母對耶穌很感興趣,所以私下前往找祂。在專業方面,耶穌引起尼哥底母的興趣。


由於尼哥底母是個敬虔的人,耶穌個人也引起他的興趣。尼哥底母是法利賽人,也屬於最嚴格的猶太人。法利賽人閱讀,研究並背誦聖經。他們每星期禁食兩次,經常在公眾地方作冗長的祈禱。他們把所擁有東西的一部分奉獻─甚至是園中的香草。他們嚴守安息日,定時前往聖殿參加崇拜。


尼哥底母就是這樣─品行端正、虔誠且受人敬重,堪稱人中典範─有教養和學識。他對耶穌真正感到興趣,很想跟這個施行奇妙神蹟,來到耶路撒冷後為眾人所津津樂道,默默耕耘而樸實無華的人見面。為此,他在夜間造訪耶穌。他來了!這是至為重要的一點,他來到耶穌跟前,你來了沒有?

主打斷尼哥底母的話

尼哥底母對耶穌說了一些恭維的話,藉以打開話匣子。但是,他還未說完之前,耶穌用尼哥底母聞所未聞的驚人言語打斷他。「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尼哥底母每大吃一驚,他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每腹生出來麼?」


主的話粉碎了尼哥底母的希望。尼哥底母一直深信積極行善、品行端正,敬虔度日便穩如高塔,得以進入神的國。然而,耶穌在一瞬間把他建立的高塔拆毀。尼哥底母需要重生。

此刻尼哥底母沒有在這件事上爭論一番。他沒有說:「為甚麼?」他說:「如何?」「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怎能作這事呢?」

你是否已進入這個階段?你是否願意不再相信靠你的品行和「宗教,就可進入天堂?你是否願意讓主向你指示重生之路?如果尼哥底母不能靠一己的努力進入天國,其他人也不能。他求主告訴他進入天國的方法。」

主質問尼哥底母

主耐心地向尼哥底母解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有些事情必須發生,人才能在肉身上出生,這是理所當然的。除這些規則以外,沒有人能進入地上的國。同樣,屬靈生命的出現是有規則遵守的。除這些規則以外,沒有人能重生,沒有人能進入神的國。


肉身的生命與屬靈的生命是兩回事,兩者大不相同。肉身生命是「屬肉體的」,而屬靈生命則「屬乎靈」。屬靈生命源自神。人不能支配風雨,同樣他不能自訂進入天國的規則。他必須接受神的方法。


既然如此,人如何能重生?帶來屬靈生命的法律是甚麼?答案載於約翰福音一章12至13節。

仔細研讀這些經文後,你會看到與重生不相干的三點。重生不是「從血氣生的」,換句話說重生不是出於你父母的身分。如果我的父母是基督徒,我不會因此成為基督徒。關於頭髮的顏色或鼻子的大小,我們會承受父母的特點,但我不能循此途徑承受永生。相反,我們承受了父母的罪性。我們可以與大衛一同說:「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十一5)。


重生也不是「從情慾生的」。我的父母可能想我成為基督徒,但我不會因此成為基督徒。我自己可能想成為基督徒,但單憑這個想法不能使我成為基督徒。一個人不能說:「我會成為國王」,就可如願;同樣,他不能說:「我會成為基督徒」就可如願。


此外,重生不是「出於人意」的,換句話說不是出於人的計劃。沒有任何計劃能使我成為基督徒。我不能因上教會,或閱讀聖經,或賙濟窮人而成為基督徒─雖然這些行為全屬善事。一個人如想重生,他必須是「從神生的」。


由此可見,以上三點不能使我們成為基督徒。相反,我們可循三個正確的步驟成為神家裏的一份子。

首先,我們必須「相信祂的名」,即相信耶穌的名。耶穌這個名字純粹指「救主」。「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太一21)。你是否已進入這個階段?你是否相信耶穌?且相信只有耶穌能把你從罪中拯救出來?祂為你的罪死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林前十五3)。你相信嗎?


下一步是接待祂。「凡接待祂的,……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如果有人提出給你送一份禮物,你或許知道他真有此意,但除非你親自接受該禮物,否則該禮物永遠不會屬於你。同一道理可應用在基督身上。你是否已接待祂?你是否已決定信靠祂,相信祂會作你個人的救主,把你從罪中拯救出來?你是否已邀請祂進入你的生命並賜予你屬乎祂的永恒生命?


你有責任採取第一、二個步驟。你必須相信並接待祂。從你相信並接待祂的一刻開始,神宣布你已成為祂的兒女。祂施行奇蹟,而你則成為祂家中的一份子。

在自然生產的過程中,我們同時看見人性和神性的一面。神賦予每個嬰孩生命,但作母親的仍須把孩子生下來。屬靈生命的誕生亦然。當有人相信神時,神就把新的屬靈生命賜予他,在今生豐盛且持續到永恒的新生命。


你會否相信祂的名並接待祂呢?若然,你將會重生。神是這樣說的。你做你的工作,而神則做祂的工作。